2015年年无锡宜兴市检察院招聘公告
为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检察工作,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正常有序、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宜兴市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检察工作,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年龄18-35周岁(1997年3月31日-1980年3月31日);
3、具有宜兴市户籍或宜兴市生源。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日-3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
3、报名地点:宜兴市检察院705室(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西路188号)。
4、报名材料:(1)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2)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须提交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宜兴市检察院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1。
四、考试形式
1、考试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笔试。
政治处书记员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法律常识。公诉科、侦监科书记员笔试内容:法律类专业知识。
(2)第二阶段:计算机操作考试
计算机操作考试内容:文字录入+文字编辑处理+excel应用。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任一阶段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考试结束后,按照两阶段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第三阶段:面试
面试内容:动机与工作期望;个人仪表、性格、知识、能力、经验等特征。
第三阶段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三阶段考试结束后,第一、第二和第三阶段考试成绩按40%、30%和30%计算出综合成绩。
(4)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2。
七、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第三阶段成绩高低确定,第三阶段成绩仍相同的,按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如第二、第三阶段成绩均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八、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究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以及本人放弃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体检确定参加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编外用工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宜兴市人民检察院(http://www.yxjcy.gov.cn/)和宜兴人才网(www.yxrsrc.gov.cn)公布,咨询电话:87950082;监督举报电话:87985125、87950168。
十一、本公告由宜兴市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宜兴市检察院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
宜兴市检察院
二○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宜兴市检察院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岗位简介表
招聘 单位 |
岗位 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其他条件 |
宜兴市检察院 |
政治处书记员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1、中共党员; 2、女性。
|
公诉科、侦监科书记员 |
2 |
法律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
附件2
宜兴市检察院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形式 |
考试 内容 |
考试 对象 |
考试 时间 |
考试 地点 |
备注 |
第一阶段 |
笔试 |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
3月26日上午9:00至10:30 |
检察院801室 |
1、参考对象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2、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时间及地点遇有特殊情况,以另行通知为准。 |
第二阶段 |
计算机操作考试 |
3月26日下午2:00至3:00 |
检察院721室 | ||
第三阶段 |
面试 |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考试结束后,按照两阶段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
3月30日上午9:00至11:00 |
检察院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