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兴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15届普通高校优秀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30名(详见附件《岗位简介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届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对口,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1.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曾获得学校、院(系)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或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
2.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但须承诺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招聘条件(详见附件《岗位简介表》)。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报名
(一)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材料、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1月5日9:00—1月8日16:00
2.报名网址:http://www.yxedu.net(宜兴教育信息网)
3.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1月5日9:00—1月9日16: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1月5日9:00—1月10日16:00
5.报名须上传的相关材料(有关证书、证件扫描件各1份):
(1)本人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奖证书等反映个人综合素养的相关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考生报考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同一网址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支付宝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可视为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考试费100元。
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四)资格复审及考生领取准考证
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及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5年1月16日上午9:00—下午4:30
2.资格复审及考生领取准考证地点:
江苏省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9号,金三角车站公交8、113路宜城街办(人社局)站点,公交1、9、19、109、111路东山新村站点;宜兴高铁公交1、109路东山新村站点)。
3.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奖证书等反映个人综合素养的相关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复审通过者,现场即领取准考证。
5.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三、考试
1.考试办法:此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对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形式为说课,说课范围:语文岗位为高中语文教材必修1-5册(江苏教育出版社2014年6月第六版)、数学岗位为高中数学教材必修1-5册(江苏教育出版社2012年6月第四版)、英语岗位为江苏牛津高中英语教材必修1-5模块(译林出版社2010年7月第三版)、物理岗位为高中物理教材必修1-2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年3月第三版)。面试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2.面试时间:2015年1月17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确定的人员与宜兴市教育局初步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毕业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录取聘用手续,并按政策享受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2015年7月31日前考生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及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则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六、试用期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关系,终止聘用合同。
七、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宜兴市教育信息网:www.yxedu.net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xlss.gov.cn
本公告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7974858、87976352、87985125。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伪造、编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纪委: 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附件: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2015届普通高校研究生岗位简介表.rar
宜兴市教育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