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龙岗区人大机关拟公开招聘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1名,详见《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10年3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2015年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学历学位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2、此次招考资格条件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3月1日(如“最高年龄30岁”为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高职高专、本科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4)。
三、报考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龙岗区政府大楼6楼1609室,咨询电话:28909036。在公告期内也可报名,但必须先电话预约。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籍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4)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印章);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
(6)雇员资格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8)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2、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
3、考生事先填写报名表并贴上近期1寸彩照。
四、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合格考生。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由相关部门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
五、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考核,且在体检结束后的1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
考核内容为拟聘(雇)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聘(雇)人员,由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拟聘(雇)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龙岗区委组织部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最终是否雇用,以龙岗区委组织部的雇用文件为准。
七、本公告由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