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龙岗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辅助管理雇员1名。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辅助管理雇员1名,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公开招聘辅助管理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规定及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雇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如: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2.报考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考职位表要求的同学历层次专业一致;判断专业是否一致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4)。
3.年龄、相关资格等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2月28日。
4.其它要求:通过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A类的考生,可应聘专业技术类及辅助类普通雇员岗位;通过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B类的考生,可应聘辅助类普通雇员岗位。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2010年3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一楼人事考试窗口(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
咨询电话:28949217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龙岗区机关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需贴照片,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下载);(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己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附件3)
6、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需由考生现工作单位盖章确认并提供社保缴交记录清单或劳动合同)。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并在资格复审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人力资源局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及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视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而定,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高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需进行笔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含)拟雇用名额的10倍,资格初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与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面试及总成绩设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具备该职位雇用资格。
5、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雇人选;无需笔试的,则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于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四)雇用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将统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公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办理雇用手续。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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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民政局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