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黄村派出所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出所巡防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派出所巡防人员女性4人,男性20人。
三、招聘条件
(一)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勤奋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拥有柳州市本地户口;
部队复转军人、有特殊技能专长、有摩托车或者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巡防工作情形的。
(三)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
1.男性巡防人员要对黄村派出所辖区内的治安状况进行日常巡逻。
2.女性巡防人员要对黄村派出所辖区内的监控进行轮班24小时查看。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2.现场报名地点: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黄村派出所(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45号桂景湾,联系电话:18648864116)。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个人简历;(2)户口本、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员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考生应严格按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按照本招聘简章的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本次招聘面试考生。
(二)面试:由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黄村派出所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地点、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考场现场及招聘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布。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特点及要求,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及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考核人选的考核和体检工作。主要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按招工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编外合同制)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上岗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为编外聘用,与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签订用工合同。
薪酬:2500元/月左右(含个人及单位应缴保险)。
详细情况向招聘单位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黄村派出所咨询(咨询电话:18648864116)。
本简章由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黄村派出所负责解释。
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黄村派出所
二0一五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