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水利局2015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通告
为切实加强全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逐步解决我市水利人员数量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问题,按照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和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和《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意见(试行)》昭人社发〔2015〕3号的通知精神,我局拟组织2015年水利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五)招聘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其以上,且取得学士学位的2015年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者,不受毕业院校等级限制,毕业年限可放宽到近2011年以来。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岗位、职数设置表
岗 位 |
专 业 |
人数 |
学历 |
学历性质 |
彝良县松林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
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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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鲁甸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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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水富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
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造价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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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昭通市水利局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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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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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二)有关事项
1、报名时,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2、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及免冠1寸标准证件照3张及学校出具的二本及其以上毕业的证明。
3、公开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4、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现场报名地点:昭通市水利局四楼人事办公室,联系人:许绍银,电话:13578052977。
6、网络报名邮箱:ztssljbgs@.126.com
四、招聘方式
1、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市直单位岗位面试由昭通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县区水务局岗位由县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面试主要采取交谈、提问或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和上级主管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五、考察、录用
1、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开招聘考试的成绩,并将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选择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2、政审、体检。体检严格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考生承担。
3、若有政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4、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和毕业生就业协议在每年的4月30日以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由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凡未按公开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经公开招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昭通市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公开招聘人员录(聘)用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前,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若不能按时提供的拟聘人员,取消录聘资格。
6、凡已录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公开招聘单位报到者,由公开招聘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录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服务期满3年的,可参加昭通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否则人社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7、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转正。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六、招聘纪律
1、严格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精心规范组织。
2、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昭通市水利局:0870—2241065,昭通市纪委第一纪工委:0870—2139026。
七、其他事项
整个录(聘)用工作,在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昭通市水利局组织实施。本通告由昭通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昭通市水利局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