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发展需求,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6名,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加应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监察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较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符合录用的其他体检标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3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昭通市昭阳区西街295号(新华书店斜对门,原劳动力市场三楼),咨询电话:0870—2123519,联系人:杨勇。
(三)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失业证原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报名形式: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面试
此次招聘只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最终根据报名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的形式为演讲和现场提问,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演讲的内容包括:自我介绍、选择协管员的理由;现场提问主要考查应聘者对《劳动合同法》的掌握情况。应聘者以抽签的顺序,面对考官作自我介绍和选择做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理由进行演讲(时间在8分钟以内),演讲结束后由考官就面试者对《劳动合同法》的掌握情况进行随机提问,最后由考官以百分制对面试者的演讲和答题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为应聘者最后得分,当场统计公布分数。
四、聘用
根据演讲得分排名,前六名即为被聘用者。
五、工作职责
深入用人单位开展劳动监察工作。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定期、逐一对辖区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更新;
(三)建立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动态记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并进行监督;
(四)反馈职工群众对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五)协助劳动保障监察员调查处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
(六)结合“两网化”管理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相关规定
(一)聘用的协管员岗位为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为三年。
(二)聘用期内,被聘者有违纪违规等行为,单位可随时解聘。
(三)聘用期内若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单位可随时解聘,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工资待遇按照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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