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工会工作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上饶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协理员招聘工作的意见》(饶工办发【2014】47号)的精神,结合信州区总工会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在全区公开招聘工会工作协理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具有信州区户籍,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或历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及社会工作能力,能够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能够比较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财会、计算机专业的优先。
(三)使用岗位
主要从事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组织宣传和困难职工帮扶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信州区总工会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采取考试或直接面试、考察等办法,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聘用人员。
2、全过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条件、成绩、拟聘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及时公示。
3、拟聘人员档案及相关材料等报上饶市总工会审核批准。
4、招聘工作于2014年11月底前后完成。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须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
2、报名地点:信州区总工会组宣部(相府路6号四楼),电话7100172。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现场填写《信州区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协理员报名表》,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有效证明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五、相关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会工作协理员,一经聘用,由信州区总工会与聘用人员签订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2、新聘工会工作协理员工资待遇参考信州区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上饶市总工会协理员工资待遇确定,原则上不低于信州区最低工资标准150%。
3、凡被录用的协理员,由信州区总工会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4、工会工作协理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日常管理按《江西省工会工作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信州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