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县以聘用制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切实加强我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事业单位继续采取直接考核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共有12个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
(周四、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人事管理股。
4、报名所要求的证件材料: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所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并如实填写《广丰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聘用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若是国外大学硕士以上学历研究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并能在教育部网站上可以查询到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中查询结果。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核及面试
1、确定考核人员。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后,如资格合格的应聘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则直接进入考核;如资格合格的应聘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则采取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人选。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制定方案,报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监察、编制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类型:教育专业人员采用说课,医药卫生技术人员采用专业知识测试或技能操作,其他事业岗位采用专业知识测试或结构化面试方式。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组织、人社、监察、编制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进行。考核工作的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业绩和工作能力是否与岗位匹配,还需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乱纪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
3、根据考核或考试情况,用人单位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核情况予以递补,并将按规定进行公示,最后报县政府研究审批。
4、事业单位直接考核聘用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的聘用工作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办理,直接考核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在编在岗,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93-2635505(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
附表: 广丰县2014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聘用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