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应急办)应急值守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招聘名额:10名。
(二)招聘岗位:县政府应急办应急值守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条件
1.曾参加过“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应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有一定写作能力、协调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13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
2. 报名地点:县政府应急办(桃源大道66号,大邑县行政中心大楼2楼,大厅左侧)。
3. 报名要求: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免冠近照2张(含电子版照片),并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及应急工作相关知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成绩将在大邑公众信息网(www.day.gov.cn)公布。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选。面试由县政府应急办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请到县政府应急办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大邑公众信息网(www.day.gov.cn)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公示合格后予以聘用;体检不合格、不能作出结论或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予聘用,缺额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县政府应急办在大邑公众信息网公示3天。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方式。拟聘人员作为县政府应急办编外人员,按《劳动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按《劳动法》规定同县政府应急办签订《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合同》。
(二)聘期。签订劳动合同期为2年(含试用期3个月)。
(三)待遇。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18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考核每人每月400元,年底根据全年考核情况给予适当的年终奖励,并按规定为其购买五大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县政府应急办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察局)028-88222634。
咨询电话:028-88223662
大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