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1名,辅助从事检察机关警务工作。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26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男性;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辅助警务工作必要的体能条件,身高不低于1.70米;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踏实肯干,吃苦耐劳,能熟练使用电脑;
5、警校毕业、复退军人和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6、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其它不适宜在检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
2015年1月26至2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报名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奎星楼街9号301室(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联系电话:028-86267665。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自行在《公告》中下载并填写《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到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信息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