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加快海曙区专职党务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进程,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共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1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常住居民户口(户口截止到2015年2月12日),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从事基层党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12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党务工作经历或规模企业担任中层以上管理经历的可将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2月12日后出生)。
5、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附加分条件:已取得海曙区党务工作从业资格认证证书的,笔试成绩可加5分。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单位,单位招聘指标详见《2015年海曙区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计划表》(见附件1),于2015年2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海曙区党务工作从业资格认证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2015年海曙区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到海曙区民政局办理报名手续(地址:海曙区周江岸路16号二楼)。确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报考者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招聘指标数。
3、笔试。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时事、政治、经济、法学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社区知识、社区工作政策和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不足50分者淘汰。附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按招聘指标的3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面试入围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从同等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登陆海曙党建网查询。
4、面试。面试分单位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各占50%,按招聘指标的2倍(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入围者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从同等报考的面试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安排复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考核。考核分单位进行,考核对象按招聘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考核者淘汰,同时在同等报考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考核主要是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学习态度、工作能力等进行考核。
7、聘用。考核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从同等报考的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补录。补录人员的考核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报区委组织部备案。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8、其他规定。招考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否则不予聘用。为保证招聘人选质量,如目标岗位确无合适人选时,可以决定该目标岗位人选空缺。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海曙党建网查询。
报考咨询电话:55889336
海曙党建网网址:http://www.hszg.gov.cn/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5年2月
附件1:2015年海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简章.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