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香洲区委组织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薪酬待遇等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人数为2名,属香洲区社会管理协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计算截至2015年2月底);
5.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中共党员;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薪酬待遇
http://zuzhibu.zhxz.cn)“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正式聘用人员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3500元(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享受年度考核奖金、五险一金、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奖励金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也可由他人代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28日-2015年2月6日(周 六、周日不接受报名),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
3.报名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七中对面);
4.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 (见附件,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代报名的还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特困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
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1∶3,如低于该比例,则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不予开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2015年2月11日(周三)上午9:00-11:00时。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每一职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
http://zuzhibu.zhxz.cn)“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2015年2月13日(周五)。
面试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公示期结束后,区人力资源中心将拟聘用人员报区委组织部核准,经批准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单位不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134305(区人力资源中心);监督电话:0756-2516751(区委组织部)。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 香洲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
香洲区委组织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