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一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为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关于此次招聘单位相关情况考生还可登录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www.zhzgj.gov.cn)及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网站(www.zhcjda.com)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社会人员(不包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还须符合以下具体资格条件:
(一)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所学专业要求:土木工程(A0814、B08070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版)》(附件1)执行】;
(三)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2015年1月27日~1月29日(8:30-12:00,14:30-17:30),广东省珠海市柠溪路6号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2311895。
——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17:30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35189094@qq.com(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命名,例如:张三报考)。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④计划生育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符合报考资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电子邮件报名的,于1月30日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至珠海市柠溪路6号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联系电话:0756-2311895。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等事项,将于2015年2月5日17:30时前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和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5.其他事项。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将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和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所学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及聘用等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311895,联系人:李琦,监督或投诉电话:2225853;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资格,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附件:1.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版)
2.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1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