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4〕65号)和《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2名乡镇事业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及职位
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根据乡镇空缺情况进行选聘)。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在峨边彝族自治县任满2个聘期、经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1月31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县委四楼)。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考核招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
(6)年度考核结果。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在峨边彝族自治县门户网进行公布。
(三)组织考察
对符合条件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由本人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在峨边彝族自治县门户网(http://www.eb.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1、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2、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4、新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峨边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0833-5222539;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833-5228764;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222346)。
五、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峨边彝族自治县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名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名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未尽事项,由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和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咨询电话,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833-5228761;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2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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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彝族自治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zip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