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桃花镇社区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体能测评,体检、考核的方法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
1、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城市管理协管员。
2、从工作角度考虑,招聘社区城市管理协管员应是桃花镇户口或居住在桃花镇范围内(有房产证或居住所在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招 聘 条 件备注
社区城市管理协管员251、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辅警人员学历放宽初中以上在各个社区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受到开除公职的处理。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定,被认定是超计划生育的。
6、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要求
(一)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至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桃花镇政府三楼组织办 330 室。
3、报名材料:
①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人员提供退伍证,辅警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居住的房产证或居住所在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到所居住社区填写《桃花镇招聘社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二)注意事项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应达到1:2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将减少招聘岗位数。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步骤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体检、考核、录聘七个阶段。
(一)发布公告在肥西人事人才网、桃花镇政府网和桃花镇先锋网。
(二)报名资格审查由桃花镇社区城市管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
(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进行,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笔试时间初定于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试卷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
(四)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5比例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的标准进行,体能测评从相关部门聘请专业人员组成体能测评评判小组。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60%、体能测试4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法进行)。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初选人员在肥西人事人才网、桃花镇政府网和桃花镇先锋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体检、考核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有关标准执行,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由桃花镇社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核小组进行,主要对初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所空缺名额,在合成成绩中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聘及待遇
合格人员由桃花镇社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配到桃花镇各社区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与所分配的社区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按每月1100元,加考核奖金500元,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试用期内凡举报有问题影响聘用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桃花镇社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桃花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咨询电话:63846023
监督电话:68992110
肥西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