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环境监察大队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法对全区范围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环境信访的查处工作,并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等。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男性工作人员2名。工作岗位需长期从事室外环境巡查、和夜间环境信访投诉值班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备环保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简历发送至2556205781@qq.com,或在工作日(8:30—5:30)拨打0551-63357340,联系人江女士。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占笔试时间的40%)和《环保专业知识》两科(不指定参考资料,占笔试成绩的60%)。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2)笔试时间、地点: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报名结束后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
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地点、时间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通过面试人员进入体检和政审程序,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支付,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四)聘用手续、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编外聘用,劳动合同管理,月薪2166元,买五险,加班按规定享受补助。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2年,试用期1个月。首聘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合肥市包河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