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获留用时按劳动合同法签订用工合同,享受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工资待遇按照街道流管中心聘用合同制人员待遇标准发放,月薪约为3000元(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四、报名办法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者请于2015年1月20日至1月31日止,持身份证、以及个人简历、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填写好《前进街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到前进街流管中心报名。地点在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桃园路自编3号,街道办事处一楼102室。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提交的其他相关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笔试: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月初,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测试内容为街道及本岗位相关法律法规、公共知识和公文写作水平。考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总分。
(三)资格审核: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凭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等有关个人证明材料,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应试的证明。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审核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资格审核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审核,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面试: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及方式待定(以通知为准)。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分。
(五)体检: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六)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其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不按要求携带证件的,取消其笔试、面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联系人:白先生、秦小姐 联系电话:8256480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桃园路3号前进街道办事处(可乘地铁5号线在东圃站下车转乘公交车,也可直接乘坐公交503、53、218、B19到杨桃公园总站下车往北中山大道方向步行约100米)
附件:前进街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报名表
前进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