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广州市花都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和聘用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关于印发<花都区政府雇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花办发〔2012〕22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199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和人数详见《广州市花都区2015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
6、应聘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5年1月31日。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星期四)—1月23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咨询电话:020-36899084。
2、报名地点:广州花都海豚俱乐部一楼(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天贵路花都广场东南侧)。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du.gov.cn)下载。
(3)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1人的职位,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不予开考;招聘人数2人及以上的职位,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招聘人数(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1月28日下午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地点:广州花都海豚俱乐部一楼(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天贵路花都广场东南侧)。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2月1日(星期日)下午。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理论知识,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四中全会的会议内容及会议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行政管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公文写作常识和时事政治等。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于2015年2月10日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2月12日(星期四)- 14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
在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与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际和计生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雇员(聘用人员)聘用审批表》报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花都区政府雇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印发<花都区政府雇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花办发〔2012〕2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补招职位的薪酬待遇按原标准核拨。
五、其它
各相关单位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广州市花都区2015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和聘用人员职位表.rar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