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关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协警50名,其中男45名,女5名。
一、招录条件
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协警工作;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等;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年龄在18-45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
中共党员、复退军人优先。
备注:条件不符合者请勿擅投简历!
二、招考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三、面试时间
对于符合条件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通知本人。
四、用工形式
1、用工形式为派遣制,录用后签定劳动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享受社保、医保及假期等福利待遇。
2、工资待遇参照标准为:经费定额4.5万元/人.年。
3、工作地点为厦门市。
五、应聘资料投递方式
敬请于2013年7月7日前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52845017@qq.com(请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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