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4〕65号)和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我县拟考核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服务井研基层,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经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
二、招聘岗位
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管理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
3.报名地点:井研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井研县研城镇顺河街117号)。
4.报名时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获奖证书等,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综合审查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1日内在井研人事人才网(www.jyrsrc.cn)公布资格审查情况。
(三) 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按规定进行复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逾期不参加考察或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专业、考核结果、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聘用
(一)聘用单位的确定: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
(二)聘用手续办理: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由井研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聘用通知。新聘人员凭聘用通知与聘用单位签定聘用合同。
(三)新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核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6年以上,方可办理流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时,在条款中予以明确)。
(六)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833-3720357。
七、本公告由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833-3721699 县人社局:0833-3720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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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2015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