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宝安区委政法委(区社工委)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辅助管理岗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秉承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监督。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素质;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条件及岗位其他要求详见附表;
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
三、工资待遇
由区财政局参照《宝安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深宝规〔2013〕7号)标准核发。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月8日(星期四)—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宝安区区委区政府大楼960室
报名程序:
1、在此网站打印并填写《宝安区委政法委(区社工委)聘用人员报名表》;
2、由本人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两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宝安区委政法委(区社工委)聘用人员报名表》到报名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五、考试考核
资格初审后,将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具体情况将在宝安区社工委网站(http://sgw.baoan.gov.cn/zhxx)公布。
联系人及电话:童小姐0755-299963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