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罗府办复〔2014〕251号的批复,罗定市房地产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资料录入员、缮证员、档案整理员各1名,共3名,男女不限,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
其他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服务工作,工作积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在1985年1月20日后出生;
3.身体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不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罗定市房地产管理局(罗定市罗城街道泽汇路13号房管局办公大楼2号楼人事秘书股办公室),电话:0766—3722008。
3.报名时除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以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4.填写《罗定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5.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于2015年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罗定市房地产管理局(罗定市罗城街道泽汇路13号房管局办公大楼2号楼人事秘书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按时参加面试考核。
6.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事项如下:
1.面试内容及分值。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占20分)、基础知识(占30分)、语言表达能力(占10分)和从事职位业务工作相关知识(占40分)。分值100分。
2.面试形式。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评委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面试成绩须在7名评委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评分之和除以5得出。参加面试者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即公布成绩,并将面试成绩通知单发送至本人。
3.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1月27日上午9时。
面试地点:罗定市房地产管理局2号楼六楼小会议室。
5.面试的组织。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㈢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罗定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㈣体检和政审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成绩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㈤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如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对象人数超过招聘名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批,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1年,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公布方式:在罗定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薪酬制度,不占用事业编制,不纳入财政统发。由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标准列入单位预算每月拨付到用人单位发放。
四、组织领导
成立罗定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咨询和投诉电话:0766-3722008(罗定市房地产管理局)。
本公告由罗定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罗定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
购买服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