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区属医疗机构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令),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2013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根据我区卫生事业发展和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现状,共招聘执业医师6名(其中:内儿科医师2名、公共卫生医师2名、中医医师1名、放射诊断医师1名)。具体请见附件一《浈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待遇执行区属事业单位的薪酬标准待遇;
(二)其他福利、保险按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吃苦耐劳的品质,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78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4、综合成绩同等分数下,有下列专(特)长之一者优先聘用:
(1)有全科医师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2)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3、近三年来受到过医疗事故处理或正在接受医疗事故处理的人员;
(三)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报名时交近期小1寸近期免冠彩色同版照片4张;
3、报考费100元;
4、校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户口簿、计生证原件等证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并各交一份复印件;
5、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交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可在12333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A4纸双面打印);
7、准考证:由区卫生局制作并验印。
(四)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 :30--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五)报名地点、联系电话:浈江区卫生局人事和规划财务股(韶瑶路9号区政府综合楼202),咨询电话:0751-8251448。
(六)各类岗位中因没有符合相应条件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总成绩(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空缺时,其相应岗位的人数,经浈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调剂到其它类别岗位,相应增加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七)竞聘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为1门综合性基础科目。
2、招聘笔试。本次招聘采取书面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准考证发放时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在浈江区卫生局人事和规划财务股(韶瑶路9号区人民政府综合楼202)凭身份证领取。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0日上午9:00—11:00时。
笔试地点:韶关市第二中学(: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南路96号)。
3、招聘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出现同等分数,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人数少于3人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时间:2013年12月1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韶关市浈江区政府会议室三楼会议室(浈江区大学路7号)。
4、报名及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照常开考。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浈江区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大堂、浈江区卫生局所在楼一楼张贴及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浈江区卫生局人财股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五、体检及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合并计算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标准,依据综合成绩合格的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和政审由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浈江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在综合成绩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浈江区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大堂、浈江区卫生局所在楼一楼张贴及韶关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区卫生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局人事和规划财务股监督投诉,电话:0751-8251448。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被招聘者从接到招聘通知之日起5天内,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作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者必须和浈江区卫生局签订协议书,服从区卫生局的工作安排,三年内不得要求调离招聘单位。对不服从工作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对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违纪人员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提交所有材料要保证真实性,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通报其所属单位。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信或来人反映应聘者真实情况,举报电话: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局0751-8251448;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8879888;韶关市浈江区监察局:0751-8881552。
本方案由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浈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0一三年八月一日
附件一 浈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 |||||||
序号 |
报聘岗位 |
招聘 |
招聘对象 |
学历 |
执业资格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内儿科医师 |
2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35周岁及以下 |
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 |
公共卫生医师 |
2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35周岁及以下 |
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3 |
中医医师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35周岁及以下 |
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4 |
放射诊断医师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35周岁及以下 |
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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