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松山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编播专业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广播播音主持人、电视节目制作人员、电视记者6人,各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松山区招聘采编播专业工作人员计划表》。考试采取先专业测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专业等条件要符合《松山区招聘采编播专业工作人员计划表》相关要求;
3、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及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8月21日在赤峰日报、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松山政府网、松山党建网、松山电台、松山电视台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7日-9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松山区人事局(松山区政府综合楼223室)。
联系人:王懿行联系电话:0476—8466068
3、报名所需证件资料:
(1)现场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www.chsi.com.cn);
(2)本实施方案公告后,报名人员在松山区政府网(http://www.cfss.gov.cn/)下载并填写《赤峰市松山区招聘采编播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贴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两份。
4、每位参加招聘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5、对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区人事局、编办、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共同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在松山区政府网上公示。
(四)收费
报名费20元,专业测试考务费50元,进入笔试人员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
1.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免收报名费和专业测试考务费。
2.2012年毕业生报名费和专业测试考务费减半收取。
3.贫困生报考免收报名费和专业测试考务费:
(1)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大学生。
(2)持有《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经民政、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内家庭的大学生。
(3)经教育部门认定在校期间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
(4)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
(5)经各高校认定和建档,因各类不可预见性事件致经济困难的大学生。
以上符合减免政策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测试。按照广播播音主持人、电视节目制作人员、电视记者三类岗位,分别命题,现场操作。
1、专业测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按60%加权计入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方具备进入笔试资格。
3、领取准考证及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专业测试结束后,成绩在松山区政府网(http://www.cfss.gov.cn/)上进行公布。
(六)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按1:2掌握,专业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全部进入笔试。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所报岗位应试人员专业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
2、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加权计入总成绩。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
五、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指定体检医院统一体检(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由此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已录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重点审查其原始档案及政审情况,同时进一步复核其报名资格等情况。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及聘用人员结果分别在不同时间段,在松山区政府网上公示。在公示期间对应聘人员反映出的问题,一经查实,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八、聘用与管理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考核合格的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九、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和落实(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76-8466068
附件:
1、松山区招聘广播播音员、主持人、电视节目制作人员、新闻记者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松山区招聘广播播音员、主持人、电视节目制作
人员、新闻记者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张国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彦华(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孙明涛(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剑廷(区编办主任)
段鸿博(区监察局局长)
国续春(区人事局局长)
史建彬(区广电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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