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2013年元宝山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特(法)警。具体招考方案如下:
一、招考原则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合格人才。
二、招考计划
本次招考全额事业编制男性特(法)警8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2013年元宝山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三、招考范围、条件
(一)招考范围
报考人员为2013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要求2012年12月31日前具有元宝山区户籍;入学时户籍地为元宝山区未落户毕业生及入学时户籍地为元宝山区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1、具有报考岗位要求国家承认专、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
2、报考人员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cm及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4.5及以上。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4、具备拟招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的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考程序
本次招考工作在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拟定招考岗位、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发布招考公告
本次招考方案公开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元宝山新闻网》、《元宝山专刊》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至8月2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厅(平庄北环地税局对过)。
(三)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大一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同时需提供在《元宝山新闻网》下载打印的A4纸张格式《元宝山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内容填写完整,按要求贴好照片,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携带的各类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收费: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费20元、体能测试费50元,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另交考务费50元。
(五)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分、区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学历、年龄和其他相关信息及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人员不予报考。
七、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和笔试两部分进行,体能测试达标为合格,不计算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具体办法如下:
1、考生需完成引体向上、俯卧撑、立定跳远、1500米跑四个项目的测试,同时检测身高、双眼裸视力。
2、体能测试标准:
引体向上8个(正反握杠均可),俯卧撑28个,立定跳远≥2.41米,1500米跑6'19"以内,全部达标为合格,凡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参考资格。
3、体能测试开考比例为1:3,对招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予开考或核减招考岗位。
4、体能测试及身高、双眼裸视力合格人员取得参加笔试资格。
5、体能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于2013年8月29日至8月30日到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厅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6、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体能测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占60%,总分100分。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果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分。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于2013年9月9日至9月11日登录《元宝山新闻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三)同一岗位招考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再另行加试确定,加试不再加分。
(四)体能测试结果、笔试成绩在《元宝山新闻网》公布。
八、体检、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入围人员经重新学历认证后,按要求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结合报名时的身体条件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学习态度、现实表现、社会道德、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同时进一步核实其他资格条件。体检、考核不合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标准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九、录用、待遇
体检、考核情况及录取结果在《元宝山新闻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业人员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工资政策,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统一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并到人事部门备案。每年度考核合格后经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十、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玉华(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白向东(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宏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孙广珍(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委办主任)
李志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玉柱(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世举(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殿云(区发改局局长)
李亚平(区卫生局局长)
王 凯(区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元宝山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考工作。
十一、纪律监督
2013年元宝山区公开招考特(法)警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对违纪考生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76-5850189
附件:《2013年元宝山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rar》
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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