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名检察辅助人员,由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招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从事书记员等法律业务辅助岗位。
二、招考条件
男性,4名,安丘市常住户口;已经取得国家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法律专业;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安丘市人民检察院民生检察服务中心(办公楼一楼西侧)。
3、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进行资格初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录用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录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录用,同等学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对初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公布初录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
六、工作待遇
初录人员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丘市人民检察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人事档案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托管。
检察辅助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月工资1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待遇从优。
查询:安丘政府网(www.anqiu.gov.cn);
安丘新闻网(www.newaq.com)。
咨询电话:3011560。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丘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