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定向招收、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诸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20名公安专业毕业生到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安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不限籍贯和生源地;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6、具备从事相关工作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政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现场报名开始(有意者可从“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zcldbz.gov.cn)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通过网上投递报名登记表提前报名,网上报名信箱:zcgarsk@163.com);
2、现场报名地点:山东警察学院;
现场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山东省2014年人民警察考试笔试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下载打印的《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考生中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1、笔试
笔试以报名者本人参加山东省2014年公安类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为准,不再另外安排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若最终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则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包括思考时间4分钟和答题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地点:山东警察学院;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取消体检和考核政审资格。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由此造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体能素质测评地点:山东警察学院;
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员。如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放弃体检、考核政审资格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调动或就业派遣等有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负责,并会同公安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诸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6-6111160 0536-6328031
13906363375 13306465659
查询网址:http://www.zcldbz.gov.cn
中 共 诸 城 市 委 组 织 部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