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和《青原区城市社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青原区城市社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原区城市社区工作人员1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居住在吉安市中心城区或已在青原区城市社区居委会服务的志愿者;
2、年龄在48周岁以下(截止出生时间为1966年12月31日);
3、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廉洁奉公;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违反计划生育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5年元月6日-2015年元月7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青原区民政局办公楼五楼基层政权科(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796-8203611;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居住地房产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填写《青原区2015年城市社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形式、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时间为12分钟,由评委按照评分标准对考生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平均得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最终得分可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元月10日,面试地点:民政局办公大楼。
五、体检
1、根据面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可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待遇
聘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5天内须到河东街道办事处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3年,聘期工资1500元/月,并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报到,视同放弃。对出现的缺额,在1个月内可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其他
1、咨询电话:0796-8203611青原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
2、查询网站:青原区政府网
3、监督电话:0796-7020596青原区纪委(区监察局)
附:2015年青原区城市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青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原区民政局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