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发利用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繁荣发展永新采茶戏,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我县决定定向委培戏曲演职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2014年采茶剧团定向委培戏曲演职员的选拔工作,成立县公开选送采茶剧团定向委培戏曲演职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文广新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局,由王敏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选送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求的条件要求,择优录取德才兼备的有志于文化事业的优秀文艺专业人才。
三、委培岗位及计划
男演职员5名;
女演职员5名;
司鼓2名(男女不限)。
四、选送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2、热爱演艺事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形体匀称、四肢协调、音色甜美;
3、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在校学生(含初中);
4、年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司鼓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8米以上,司鼓身高不限;
五、选送程序
1、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持毕业证、学校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县采茶剧团报名,报名费100元。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县公开选送定向委培采茶剧团演职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学历、年龄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查属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男、女演员报名比例需达1:5以上,乐手比例需达1:2以上,方可开考。
3、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分为初试和复试。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组织评委进行初试,初试人员按1:3比例进入复试,如达不到初试入围参加复试比例人数,则相应核减录用名额;最后由领导小组根据委培岗位确定录用人员。初试、复试内容由领导小组确定。
六、录用和待遇
1、通过考试、体检、审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分别在县电视台及县政府公告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录用后,被录用人员与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协议,再由县采茶剧团送至上级文艺学校委培,委培学费由学员自己负担。
3、委培人员毕业后,其毕业证寄至用人单位,经考试按80%比例择优聘用,未被聘用学员的毕业证由用人单位(县采茶剧团)交回给本人。其委培学费,经县采茶剧团聘用上岗的由县采茶剧团报销,未聘用的报销一半,所报销的学费由县财政拨回给县采茶剧团。
4、聘用后由县采茶剧团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福利(医保、社保及职称评定、工资晋级等)等,县财政按县采茶剧团原有人员经费标准核算,给予财政补助。
5、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每少1年应向用人单位赔偿5000元;所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五年1聘,期间工作不称职,可由用人单位对其解聘,工作满20年后如解聘,可继续按原办法为其解决社保,无特殊情况,则继续聘用,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6、退休时按差额拨款事业编人员的标准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