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省商务研究院、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1、浙江省商务研究院:浙江省商务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国内贸易、国际贸易、国际投资、WTO和涉外法律的相关研究与咨询工作,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并为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智力及相关服务。
2、浙江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浙江省商务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推介浙江省投资环境和产业政策,吸引国际投资,推动我省企业“走出去”实现跨越式发展,受理外商投诉,代理外资企业、外商驻浙代表机构的设立、注册及其中方雇员管理与服务,国内外企事业单位人事代理等职能和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两家单位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4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省商务厅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3、优先条件。省商务研究院的应聘人员,取得博士学位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的应聘人员,获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口译以上证书人员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注册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13年8月20日起至2013年9月5日期间,通过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http://www.zcom.gov.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每位应聘者中只能选择1个职位。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注册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9月6日前在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下载准考证(贴上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不少于招聘人数的8倍,否则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也不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地点均在浙江省商务厅办公大楼进行(杭州市延安路468号)。
1、笔试:定于9月7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当天在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省商务研究院: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省情、时事政治和行政学、法学、经济学等学科知识,约占总分值的30%;专业知识主要包括科研岗位所需专业性知识,侧重文字写作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约占总分值的70%。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员数的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
◆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笔试前安排外语口试筛选,时间为9月7日(笔试之前),通过考生与考官面对面外语口语交流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80分以上才能进入笔试环节,成绩当场告知考生。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省情、时事政治和行政学、法学、经济学等学科知识,约占总分值的30%;专业知识包括双向投资促进知识、活动策划、外语等,约占总分值的70%。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
2、面试。定于9月8日。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将以电话方式通知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尚未办妥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可暂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省商务研究院的面试人员另需提供经济类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研究论文的证明材料。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的面试人员有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口译以上证书的,请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省商务研究院:采取结构化面试及随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岗位认知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综合素质。
◆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面试分两部分:(1)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人员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2)外语口语能力测试,采取考生与考官面对面外语交流的方式,侧重外语口语和翻译实务。
(三)体检、考核
面试后,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底,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人选。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商务厅网(http://www.zcom.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
2、浙江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网站(http://www.zjfdi.com,综合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商务厅:0571-87051964(人事处),87050480(监察室)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咨询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省商务研究院咨询电话:0571-87050878
浙江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咨询电话:0571-87050875
附件:浙江省商务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浙江省商务厅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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