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公开招聘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简章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主管的地方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加强省联社人员配置,现面向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39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部门、专业、学历等要求
招聘岗位:省联社办公室招聘1人(报考代码01-01,要求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类),人力资源部招聘1人(报考代码02-01,要求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计划统计部招聘1人(报考代码03-01,要求金融学类、统计学类、数学类),信贷管理部招聘2人(报考代码04-01,要求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专业),财务会计部招聘1人(报考代码05-01,要求财务管理、会计学、税收学、金融学),市场拓展部招聘6人(报考代码06-01,要求金融学类、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类、计算机类),纪检监察室招聘1人(报考代码07-01,要求金融学类、法学类,审计学专业),稽核部招聘1人(报考代码08-01,要求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专业),信息科技部招聘20人(其中,报考代码09-01,15人,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专业;报考代码09-02,5人,要求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以上须双学位第二专业为计算机专业或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资金清算中心招聘5人(报考代码10-01,要求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
招聘对象为2015年应届普通类本科、应届全国统招或海外留学硕士及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精神。
(二)熟悉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热爱农村金融事业。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四)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五)无不适合从事金融工作的行为和特征。
三、招聘流程
发布简章→报名→初选→笔试→资格审核→面试→拟定人选→体检→签订就业协议→报到和聘用
四、日程安排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9:00至2014年12月28日17:00。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收网下报名材料。每名应聘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考生请在指定时限内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 www.hebpta.com.cn)参加报名。
2.初选。根据报名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择优初选,初选通过者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5年1月7日起查阅省联社官网通知。
3.考试和资格审核。此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拟安排在2015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笔试、资格审核、面试及相关通知届时将在省联社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4.拟定人选。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表现,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5.体检。拟聘人选确定后,统一组织对其体检。
6.聘用与待遇。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可来省联社实习;拟聘人员毕业后,国内毕业生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毕业生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到省联社报到,省联社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与省联社同类人员相同。
五、其他事项
凡应聘考生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如发现应聘考生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咨询电话:0311—66009910
技术咨询电话:0311-83811313
附件: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需求情况表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需求情况表 | ||||
工作部门 |
报考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办公室 |
01-01 |
1 |
2015年应届普通类本科、全国统招或海外留学硕士及博士毕业生 |
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
人力资源部 |
02-01 |
1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 |
计划统计部 |
03-01 |
1 |
金融学类、统计学类、数学类 | |
信贷管理部 |
04-01 |
2 |
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专业 | |
财务会计部 |
05-01 |
1 |
财务管理、会计学、税收学、金融学 | |
市场拓展部 |
06-01 |
6 |
金融学类、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类、计算机类 | |
纪检监察室 |
07-01 |
1 |
金融学类、法学类,审计学专业 | |
稽核部 |
08-01 |
1 |
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专业 | |
信息科技部 |
09-01 |
1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专业 | |
09-02 |
5 |
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以上须双学位第二专业为计算机专业或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 | ||
资金清算中心 |
10-01 |
5 |
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 | |
合计 |
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