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效开展,解决当前人员不足状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助人员30名,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待遇
荥阳市人民法院司法协助员30名,实施劳务派遣,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后执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形式,具体为,工资1280元/月/人,绩效300元/月/人,享受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待遇。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荥阳市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2岁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荥阳市政府网站、荥阳市人社局网站及荥阳市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2013年8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三)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371-60252068。
(四)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
报名时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须填写有关表格。考务费75元/人。报名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比例的,将适当减少招聘计划。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名表格可登陆网站下载。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各100分。笔试有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50%。
(二)面试。根据笔试有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机实际操作)两种形式进行,各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有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70%+专业技能测试×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有效成绩×50%+面试有效成绩×50%。
(三)注意事项
1、笔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和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始终,凡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执行1280元/月/人,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荥阳市公开招聘司法协助员报名表下载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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