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平顺县公开招聘县乡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案
为了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步伐,促进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经济开发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服务,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县乡医疗机构、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经济开发中心工作人员7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20名,县中医院12名,县妇幼保健院9名,乡镇卫生院24名,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4名,县经济开发中心1名。为此,特制订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定向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平顺县公开招聘县乡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组长:杨红梅(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杨学明(县政府办主任)
马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申建国(县财政局局长)
李立功(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华胜(县卫生局局长)
申庆斌(县发改局局长兼高新园区管理中心主任)
王庭方(县编办主任)
王林(县教育局局长)
牛爱国(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勇刚(县卫生局副局长)
马斌(县发改局主任科员兼职经济开发中心主任)
杨红勇(县卫生局副局长、主持县医院工作)
段红伟(县中医院院长)
李志刚(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华胜(兼)
申庆斌(兼)
副主任:马勇刚(兼)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平顺县公开招聘县乡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2、一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对该岗位招聘计划递减。
3、乡镇医疗机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名额2名(护理、医生各1名)。
四、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有较高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和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县乡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4、报考县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中心或经济开发中心工作人员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13年以前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者。
8、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报名要求
1、报名者根据报名条件和所学专业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定向报考。12个乡镇卫生院属一个报考单位,正式录用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报考护士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报考县级医疗机构中西医生、影像岗位的专科学历人员须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证;报考检验岗位的专科学历人员须提供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士)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A4纸);本人现场报名。
3、“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服务期为期两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它类推(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不达比例要求的,该名额转入乡镇医疗机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名额)。
4、报考者须对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上午8时——2013年9月4日18时止。
2、报名地点:平顺县卫生局,报名费60元。
七、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根据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平顺县公开招聘县乡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八、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应聘西医医生、医学影像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内容;应聘检验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应聘中医医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内容;应聘护士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应聘卫生信息管理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卫生信息管理;应聘综合办公室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应聘财务会计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基础知识;应聘规划建设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建筑理论基础知识。
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的7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以笔试成绩的70%,按岗位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拟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如同一职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面试。面试由专家组统一命题,应聘人员根据所报职位抽题作答,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
3、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合格线为60分。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依据总成绩排序后,按照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指定综合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否则不予递补。
十、考察、考核
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成绩,经体检、考察、考核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卫生局、发展和改革局以及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县乡医疗机构聘用人员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者,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监督检查
1、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聘用等环节,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对。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应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严肃作风,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0355---8922069
0355---8922149
0355---8922425
附件1:平顺县公开招聘县乡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rar
附件2:平顺县公开招聘县乡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表.rar
平顺县公开招聘县乡医疗机构
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借章)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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