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务协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务协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职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务协助人员4名(其中,编制外人才1名,协警员3名,主要从事检察机关检察业务方面的检务协助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表格制作和编辑等一般应用操作。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擅长写作、发表过文章者、有文体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下列人员不受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30日。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受聘人员将填写的《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协助人员报名表》发至邮箱(jzjczgk2008@163.com)并注明所报岗位,我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者收到通知后于5日内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或送达至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邮编:532200。
3、报名材料要求:受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各1份,填写好《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协助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面试当天受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4、受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面试
面试另行通知。
(三)聘用
经面试合格者按优先原则聘用。
四、聘用待遇
检务协助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度。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与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签订《聘用合同》。其中,编制外人才要求为法律相关专业,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为2800元/月,大学本科学历为2300元/月。协警员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可续约。工资为1900元/月,试用期内1500/月。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司法职业资格A证者2100元/月,试用期1700元/月。上述月薪含五险(工伤、生育、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
未尽事项请咨询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71—7832850。本简章由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