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凭祥市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定于2014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7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6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78年6月23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73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2014年凭祥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30日上午9:00—下午5:00;
2、报名地点:凭祥市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凭祥市南大路7号市人社局三楼)。
(三)提交材料
1、提交材料
(1)报名者凭身份证、毕业证(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于7月31日前提供)报名。
(2)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或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作证明或聘用(劳动)合同书。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报名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A4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
2、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2014年凭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一份。
四、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后五天内,各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聘用单位通知报名人员进入面试(面谈);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向报名人员说明理由。
五、面试
1、面试的组织
面试分两类进行。工勤岗位采用面谈方式,由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其他岗位面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由市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面试评委会由市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聘单位联合组织人员组成;
(2)面试试题:由市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关命题机构或人员命题;
(3)面试实行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凭祥市人才库。
六、候选人的确定
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聘用候选人,并进入凭祥市人才库。
七、试用
1、试用人员的确定。聘用单位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参加面试后进入我市人才库的候选人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定该岗位1-2名候选人作为试用人员。
2、试用时间。试用时间为1个月,试用期满,聘用单位即进行考评,作出考评等次,按考评等次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并与落聘人员解除试用关系。
3、试用期满,试用人员都落聘的,聘用单位可再从面试后该岗位进入我市人才库的候选人中,从面试高分到低分选定该岗位试用人员。
八、体检
(一)聘用单位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二)试用期结束后两个星期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聘用单位可再从该岗位进入凭祥市人才库的其他候选人中,由面试高分到低分选定试用人员。
(三)聘用单位和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和复检由聘用单位在市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负担。
九、临时聘用人员的确定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的,经市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会审,并报市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聘用单位须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交市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管理等按《凭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不纳入编制管理。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中专(含高中、技校)毕业学历的1300元/月;大专学历的1500元/月;本科学历(含未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的1600元/月;硕士学位的2100元/月。工资待遇不含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聘用单位对工资待遇另有约定的,按聘用单位约定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试用期的工资待遇参照上述同类同岗人员标准执行。
十一、组织纪律
(一)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3、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应责任。
凭祥市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4年6月23日
2、2014年凭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