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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13年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13-4-4 10:58:36 点击:

2013年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我局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现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教师共23名,其中招聘中学教师4名,小学教师9名,幼儿园教师10名,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无违法违纪行为;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中附件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社会人员报考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有1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后出生)。

2.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报考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报考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以上考试;

(3)报考人员申报职位须与其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相符;

(4)必须持有与职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已修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在填写报名表时,应在备注栏中填上“本人承诺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

4.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至4月22日(星期一)下午5:00。

2.报名方法:

(1)报考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每名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

(3)每个学科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

(4)成功报名后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用每人55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5:00,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5)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12:00起通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普招”和“特招”两种方式进行。

1.普招: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学前教育等学科,采取普招的方式进行,考试由笔试、面试(说课)两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4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1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笔试设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名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说课);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说课),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②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大院(黄埔区委党校)2号楼1楼。

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或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④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⑤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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