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金华市应急处突力量建设,确保金华社会治安稳定。经金华市委、市政府同意,在上半年招聘基础上,继续公开招聘特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计划招聘男性特勤队员44名,其中在2014年度金华市本级退伍军人中定向招聘30名,定向招聘不足的,适情增加非定向招聘人数;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的,视情核减聘用计划数。
二、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
(二)要求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1984年11月30日至199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三)有浙江省户籍(以2014年11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和获得地市及以上武术、拳击、散打、摔跤、跆拳道比赛名次的人员,户籍不限,学历放宽到高中文化;
(四)身高1.70米(含)以上,身体健康;
(五)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曾因违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2014年度金华市本级退伍军人报名时间为 12月1日— 12月20日,每天8: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下午17:00,报名地点:婺城区、江南开发区、金东区三个民政局。
2、非定向招聘人员报名时间为12月10日—12月16日,每天8: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下午17:00,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办公楼一楼办公室(金华市环城北路399号)。
3、报名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地市及以上武术、拳击、散打、摔跤、跆拳道比赛名次的人员需提供在各项比赛中获得名次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2)各类加分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4)在职协辅警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
(二)资格复审。定向招聘人员在报名时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在参加培训时带齐资料集中资格复审。未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四)体能测评。满分300分。测评项目为立定跳远、100米跑、1000米跑。三个项目中有一项成绩达不到55分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体能测评规则及评分标准附后)
(五)面试。满分100分。根据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含),达不到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六)加分。获得省(军)级以上武术、拳击、散打、摔跤、跆拳道(军事)比赛名次的个人加10分;获地市(师旅)级武术、拳击、散打、摔跤、跆拳道(军事)比赛名次前六名分别加6、5、4、3、2、1分;因军事技能业绩突出在部队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分别加10、8、4分;被评为优秀士兵(党员)、嘉奖的每次加1分;具有A2及以上驾照人员加2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七)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10%+三项体能测评成绩之和/3×60%+加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82号)执行。体检人员中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八)政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政审考察按金华市公安局协辅警相关规定执行。有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政审考察。
(九)聘用。对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金华海纳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它事项
1、工资福利待遇。特勤队员人均年收入约6万元(含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等),提供免费住宿。
2、工作性质。特勤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武装巡逻,参与突发性事件处置和大型活动保卫等。
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评通知书。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时间、地点以书面通知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视为放弃。
4、咨询方式。联系人:项警官,联系电话:15058526862、0579-82512624; 杨老师:13905798622;洪老师18967408830。
金华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