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街计生工作,充实计生队伍,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生非编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性别不限,从事街道社区计生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户籍不限,广州市户籍人员优先考虑;
2、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吃苦耐劳,敢于大胆开展工作;
3、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懂粤语者优先;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有计生工作经验、从事过计算机专业者优先考虑;
6、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电脑实际操作和实际分析能力。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获留用时与街道签订用工合同,享受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工资待遇按照街道计生工作聘用合同制人员待遇标准发放,金额为4000元。(含养老、失业、医疗等“五险”和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四、报名
应聘者统一填写《车陂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格式发至车陂街计生办(电子邮箱linxuey@thnet.gov.cn),报名时间截止至11月30日止。
五、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6。
2、笔试: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文写作、法律法规、计生相关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 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满分为100分。
4、考试时间、地点:笔试、面试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实。
六、体检
依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确定体检对象后,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
体检合格后,由车陂街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天河区信息网及车陂街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予以试用。
若需咨询考试事项,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于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电询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电话:82014399。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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