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天园街机关工作的新形势,加强机关各部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写作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招聘人数学历及专业要求其他要求
综合写作工作人员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类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热爱并能胜任写作工作,熟悉机关公文处理,电脑及办公软件操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及任务执行能力;
3、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优先考虑;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热爱并胜任写作工作,有在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从事1年以上文字写作经验或在重点刊物中发表过作品、曾写作的文章获得过奖励者优先。同时,对机关公文处理较熟悉,具备电脑实际操作能力,熟悉 word、PPT和excel等办公软件。
6、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政策外计划生育或其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7、具有广州市户口或有本市户口担保人,户籍和居住在天园街者优先考虑。
三、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约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有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
4、试用期满转正工资参考《关于调整我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穗天人社[2011]97号)的薪酬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到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天园街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文字水平的其它文件、资料等,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还。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棠石路锦明83号二楼(天河区中医医院对面)党政办。
2、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公文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3、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和笔试后,按一定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进行入职体检。
5、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录取。
五、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联系人:陈小姐、刘小姐
联系电话:85523909
附件:《天园街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天园街道办事处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