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国土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人数。
招聘合同聘用人员1名,详见附件(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高新区国土分局合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高新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见附件;
5.年龄计划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聘用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报名,邮箱地址:tjwbsc@tom.com,联系人:边素君,电话:0756-3319963。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6至12月3日;
3、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计划生育证明(以上资料均为电子文档)。
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
(二)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由高新区国土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确定笔试人员应达到1:5的开考比例,张榜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三个环节
(1)笔试。考试内容以报考岗位工作技能为主。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成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3)考察。本次招聘实行等额考察。按照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在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四、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本公告由珠海高新区国土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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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