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济宁高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区。区内建有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留学生创业园、博士后工作站及国家级光电信息产业基地、生物技术产业基地、工程机械产业基地、纺织新材料产业基地,是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园区,形成了光电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高新技术服务业等特色产业。为全面推进创新型国际化科技新城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海外学历须具有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2015年7月前能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在读研究生也可报名;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济宁国家高新区2014年雇员招聘计划表》。
二、聘用办法及待遇
1、录用后实行雇员制,签订雇用合同,试用期1年。
2、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为“称职”等次的,转为事业编制。
3、211院校硕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经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一定比例转为事业编制;考核为“称职”等次的,确定为正式雇员。
4、非211院校硕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经考核为“称职”等次的,确定为正式雇员;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雇员,经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一定比例转为事业编制。
5、雇员实行淘汰制。
6、2015年7月前未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不予以录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查询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3日9:00-12月15日10:00
查询时间:2014年11月23日9:00-12月15日12:00
报名网址:济宁高新区人才联盟网站(http://www.jnhn551.com/)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2014年济宁高新区招聘雇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3张1寸照片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14年11月23日9:00-12月15日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12月17日9:00—12月18日18: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第二天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2014年济宁高新区雇员招聘笔试准考证》,同时下载打印《2014年济宁高新区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和《2014年济宁高新区员招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提交)。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对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公开招聘,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要求英语专业的岗位,笔试前测试10分钟英语口语,口语测试合格的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2014年济宁高新区雇员招聘准考证》、《2014年济宁高新区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和《2014年济宁高新区雇员招聘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复审,同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
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人才测评,并凭《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须在80分以上。
(四)考察。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考察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面试成绩优先的办法确定拟进入考察人员。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复核报考资格、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在进入考察人员中递补。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雇用人员。
(五)体检。安排拟雇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2014年济宁市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雇用。对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雇用手续并签订雇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7-3255927
邮箱:jngxqzp@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海川路8号高新区产学研基地D3座人才联盟405室
本简章由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负责解释。
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
201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