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城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计生管理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计划生育事业,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在博山城区居住。
(三)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本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四)年龄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女性。
(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聘用。
二、计生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落实区、街道、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做好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对本辖区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药具的发放、随访等工作。
(四)负责做好本辖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五)负责做好城市新建居民小区、企业家委会、破产企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招聘人数、管理及使用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城市计生管理员20名,由区人口计生局招聘录用、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下载报名材料:报考人员登录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或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qhrss.gov.cn)下载《博山区城市计生管理员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填写。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请报名者于2014年11月24日至25日(周一至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携带填好的《博山区城市计生管理员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其他技能证书或荣誉证书(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城区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报名(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到城东、城西、山头、开发区计生办报名)。
(三)考试内容和方式。
1、考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淄博市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以及计算机基础知识等内容。
2、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人数。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应持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固定住所居委会(村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表现证明。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组织考察。按照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员,经综合素质考评后择优聘用。
五、任职及待遇
(一)任职:被聘用的城市计生管理员由区人口计生局统一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合格者安排工作。试用期满合格确定聘用人员,由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每两年签订一次。
(二)待遇:被聘用后,工资数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六、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区人口计生局、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口计生局:0533-4110166
区劳动就业办公室:0533-4258158
城东街道计生办:0533-4110503 朱玉玲
城西街道计生办:0533-4110562 刘海荣
山头街道计生办:0533-4408307 李 静
开发区计生办:0533-4619691 狄 娜
附件下载:博山区城市计生管理员报名登记表.doc
博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博山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