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宝安区土地整备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名文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秘
二、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专业、学历、工作经验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宝安区土地整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填好的《宝安区土地整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各一份(验原件),于2014年11月20日前交到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整备中心综合部,地址:宝安区新安二路195号健华医药大厦(宝安区检验检疫大厦对面)A座3楼305室。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27590592(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五、组织考察
根据审查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工作。
六、确定招聘人选
综合审查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用人方式
劳务派遣。
八、其他
(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本公告由宝安区土地整备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宝安区土地整备中心(轨道办)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