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有关管理事项的通知》(深龙人发〔2012〕7号)及《关于调整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模式的通知》(深龙人通〔2013〕126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需要,拟于近期公开招考聘用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区财政局机关辅助聘员5名,区物管中心辅助聘员2名,详细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及录用的基本条件
(一)深圳市户籍,大专以上学历。
(二)有良好的协调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人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11月7日——2014年11月13日(周六、日不接受报名),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3楼1310。
(二)报名提交材料:
1、《龙岗区财政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在报名点领取或网站自行下载);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同时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原件);
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7、证明个人能力的其他材料;
8、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
四、考试
1、考试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类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或超过拟招录人数10倍的,将组织笔试),面试工作由优才公司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区财政局安排;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合格(合格分数线由区财政局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的考生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及资格复审
(一)体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区财政局资格复查后,报区人力资源局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六、聘用
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局备案后与区财政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由优才公司列入人事代理管理,福利待遇按区财政局临聘人员管理有关办法执行。
七、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要严格遵守招聘的规定;要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财政局
招考咨询电话:28922266;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9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