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编办核准,我局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员9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招考聘员9名,其中:劳动监察协管员1名、法律辅助工作人员2名、机关辅助工作人员6名。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三)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七)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成绩合格人员信息录入人才备选库,日后有个别人员离职,我局将从人才备选库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补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11月6日、11月7日、11月10日共3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5:3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713室,报考咨询电话:2890267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
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考聘员报名表》、《拟聘用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和一寸相片2张。报考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失业证明原件。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报名人数低于拟招聘岗位3倍的将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
1.笔试分数合格线由我局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考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告。
2.面试分数合格线由我局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对于没有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所有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者不予录取。对于有笔试的职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告。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积分入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办理聘用手续
1.通知拟录用人员按指定日期到我局办公室报到,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安排及岗位指引;
2.通知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合同签订、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手续。
3.首份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者将正式聘用。
五、用工模式及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与人力资源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我局相关部门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局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