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经招聘单位申请,县人社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2014年计划在卫生系统编制内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7名(其中:乡镇40名,县直单位47名),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2014年慈利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见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jjci.gov.cn/)查询。
二、招聘职位及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8日至1996年11月8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报考职位另有要求的,以报考要求的年龄为准;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招聘的具体职位数和招聘职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11月8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人事股。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慈利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资格证及其他须提供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一寸同底近期照片3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体检时所需用的身份证必须前后一致,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和体检。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4日上午8:00—下午50:30到县卫生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由慈利县公开招聘医疗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笔试在慈利县城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则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对于个别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笔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的划定视报考情况和笔试情况由人社局确定并公布。
报考人员符合国家、省统一规定的政策加分条件的(时间截止2014年10月31日),经相关部门核准加分后按规定计入笔试成绩。同时符合几个加分条件的不累加,按照最高一项条件加分。考生需于2014年11月14日下午5:00前提供相关部门核准加分的原件(式样见附件2),送县人社局人事教育管理股汇总,过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乡镇临床护士、乡镇临床医生、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县中医院护理等招聘计划较多的岗位参加面试比例按2:1的比例确定)。如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技能操作方式,分值为100分。所需专业、技能岗位特殊的,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得低于2∶1,达不到2∶1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则面试(技能操作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卫生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卫生局在面试前3日提前通知考生。
(三)成绩合成:
笔试100分,面试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卫生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卫生局或招聘单位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卫生局组织,考核的重点是针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卫生局审查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考核。递补人员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六、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卫生局集体研究,按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附件3)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4),经卫生局审核,报市人社局备案、县人社局批准,办理聘用手续,并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对具有相应学历和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凭学历、执业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办理进编手续,其试用期为6个月。对聘用但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在首次签订合同期限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凭执业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办理进编手续,期满仍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不再续聘。
七、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慈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jjcl.gov.cn/)公告,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
3、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招聘有关事项请咨询县卫生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744-3223578
附件:
附件1:2014年慈利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2:慈利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申请表
附件3: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
附件4: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
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慈利县卫生局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1:
2014年慈利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招聘 类别 |
招 聘 岗 位 |
招聘计划 |
报考职位要求 |
招聘单位 | |
岗位 类别 |
岗位 名称 | ||||
乡镇 |
专业技术岗位 |
乡镇临床护士 |
20 |
中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护理、助产专业,有护士以上执业资格证书,面向慈利县。 |
南山坪卫生院、宜冲桥卫生院、甘堰卫生院、阳和卫生院、高桥卫生院、龙潭河卫生院、景龙桥卫生院、零溪卫生院、通津铺卫生院、溪口卫生院、东岳观卫生院、三合口卫生院、杉木桥卫生院、三官寺卫生院、象市卫生院、高峰卫生院、许家坊卫生院、赵家岗卫生院、洞溪卫生院、金岩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乡镇临床医生 |
16 |
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专业,有执业资质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有一年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经历 ,面向慈利县。 |
宜冲桥卫生院、甘堰卫生院、阳和卫生院、许家坊卫生院、高桥卫生院、龙潭河卫生院、二坊坪卫生院、通津铺卫生院、赵家岗卫生院、东岳观卫生院、杉木桥卫生院、三官寺卫生院、、高峰卫生院、广福桥卫生院、洞溪卫生院、金岩卫生院 | |
专业技术岗位 |
乡镇药剂员 |
2 |
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药学、中药专业,面向慈利 |
岩泊渡卫生院、三合口卫生院 | |
专业技术岗位 |
乡镇检验师 |
2 |
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医学检验技术专业,面向慈利县 |
通津铺卫生院、高桥卫生院 | |
县直
县直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生 |
10 |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县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 理 |
8 |
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县人民医院 | |
专业技术岗位 |
影像技师 |
1 |
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有放射技术上岗资格证书,且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县人民医院 | |
专业技术岗位 |
检验师 |
1 |
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县人民医院 |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医临床 |
6 |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
县中医院 | |
专业技术岗位 |
西医临床 |
3 |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
县中医院 |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 理 |
10 |
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护理专业,有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县中医院 | |
专业技术岗位 |
信息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医学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
县中医院 | |
专业技术岗位 |
妇幼保健 |
3 |
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妇幼保健医学专业、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县妇幼保健院 |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 理 |
1 |
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护理专业,有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
县妇幼保健院 | |
专业技术岗位 |
麻 醉 |
1 |
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麻醉学、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县妇幼保健院 | |
专业技术岗位 |
疾控专业人员 |
2 |
本科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取得以上类专业执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县疾控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