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办事大厅为窗口单位,负责办理辖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及上报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局住房保障办事大厅编外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大专(含)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有窗口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较好的文字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程序步骤如下:
1、报名时间及地点:11月3日至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拱墅区住建局(香积寺路185号)六楼608室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填好的《拱墅区住建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拱墅门户网上下载)、近期免冠彩照2张(一寸)、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概不退还)。
(二)考试
采取面试和计算机操作测试方式,取面试和计算机操作测试两项的综合成绩确定综合成绩排名,并取前2名录用。
(三)待遇
1、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正式录用后年薪约4万元。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艳、马伟荣
联系电话:85377520、8537825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五、招聘具体工作由拱墅区住建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拱墅区住建局所有。
附件:报名登记表
拱墅区住建局组织人事科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