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外经贸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外经贸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波WTO咨询服务中心(宁波市国际经贸研究所)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WTO咨询服务中心(宁波市国际经贸研究所)是一家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局下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从事国际经贸和WTO专题研究,收集、整理、发布国际经贸和WTO信息,开展国际经贸专题调研和对策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政策建议;开展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综合 文字 |
管理 |
1 |
全市开放型经济运行分析、全市外经贸发展战略研究、全市外经贸公共宣传。 |
文秘类或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面向宁 波大市 |
具有三年及以上从事本专业的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
注:学历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4年11月10日9时—2014年11月14日16时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需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2、资格审查
时间:2014年11月15日—2014年11月17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1月18日9时—2014年11月20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7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1月26日9时—2014年11月28日16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5.报考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内容由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1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举行,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后在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网站(http://www.nbfet.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当地社保中心缴费证明、单位出具从事本专业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或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178023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10576
宁波市外经贸局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