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企业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2、岗位名称:工程造价。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需专业为工程造价;
4、年龄在35岁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2000元;
2、五险保障。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办公室(象山县丹东街道万象路489号),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65092、13306638388。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报名表(详见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一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附件: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人员招聘报名表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5日